为提升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效果,有效防控蚊媒传染病等疫情,7月26日,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、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出通知,将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,探索建立依靠村(居)民自治、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长效治理机制。
通知提到,顺德区对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作出修订,并提供了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参考样式。
通知要求各镇(街道)结合实际,以疫情防控为抓手,将环境卫生整治、孳生地清理、闲置地管理等纳入村(居)民自治,引导各村(社区)修订现有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,并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,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,践行“自己家园自己建、自己管”。
通知明确各村(社区)修订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要突出以下内容:一要突出全民参与,全体人员有责任维护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,全力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和杀灭成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;二要突出疫情防控重点,做好屋内、屋外卫生,做好个人防护及家庭防蚊灭蚊;三要突出“门前三包”(包清洁、包消杀、包巡查)制度落实,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;四要突出闲置地管理,加强闲置地块环境整治,强化闲置农房卫生管理,及时清理环境卫生黑点;五要突出做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,加大村居公园、村居公厕、公共道路等保洁频次,做好辖区内的河道、沟渠、村心塘保洁工作。
通知强调,修订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时,要兼顾自治活力与法治约束,修订条款须经民主表决通过,确保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贴近实际需求,凝聚集体共识;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对违反约定的情况要有具体约束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与村(居)民个人福利、评先评优等挂钩;各镇(街道)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教育宣传,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修订后,及时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。